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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公示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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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的有关要求, 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域华府住宅小区(暂名)新建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环保局行政许可科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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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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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电话:0574-65652869、123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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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子邮箱:nbxssyq@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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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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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 系 人:史亚琴 易永平 | |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域华府住宅小区(暂名)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域华府住宅小区(暂名)新建项目位于象山县东谷路与丹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世纪花园居住小区一期工程东侧地块),地块东侧为安居房,东北侧为新区门诊部,南侧为象山河路,西侧隔东谷路为世纪花园居住小区一期工程,北侧为丹河路。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
二、主要污染物名称、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加强施工场地洒水次数,增加地面湿润,以减少场尘对周边的影响。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营运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通风系统抽至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泥浆水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具有渣土承运资格的专业单位清运;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后排放。营运期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建筑垃圾必须按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倒入附近河道,应及时运到指定点或作铺路基等处置。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容器存放,及时清理外运。
4、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中杜绝冲击式打桩作业;同时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夜间严禁强噪声机械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风机房、空调机组、变电所等设备选型应选用高效、低震动、低噪声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的噪声将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治理及水土保持
项目建成后,区域内遗留的裸露面做好四旁绿化和道路绿化,种植一些常绿乔木、灌木以及布置花卉、草坪等,以达到保持水土、恢复绿化和改善景观的目的。通过采取排水、驳坎、土地平整、绿化以及土方临时防护等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恢复和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尽量将多余土方在项目区内加以利用,避免多次搬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建设单位必须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投产后又能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切实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尤其建设结束后,应积极进行自然生态的修复,就可达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效果。因此,从环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了解环保信息的方式
对于本项目建设、环评或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可通过写信、电话或传真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反映。
五、项目审批和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1)环保部门:象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联系电话:0574-65652869
2)建设单位: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东路2号
联系电话:13606580803
3)评价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宁波市益民街48弄58号
联系电话:0574-87169926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